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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健食品说明书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卫生部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食品不得随便宣传功能。卫生部在两年来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保健食品的说明书的形式要求逐步规范化。
保健食品纳入法制轨道管理后,说明书的管理成为保健食品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保健食品的审批过程中,修改说明书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要求之一,因此企业制定合乎规范的说明书是顺利取得卫生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基础工作之一。
说明书的基本格式如下:
×××产品说明书
引语:
[主要原料]
[功效成份及含量]
[保健功能]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食用量及食用方法]
[规格]
[保质期]
[贮存方法]
[注意事项]
但是,有了上面的基本框架还不够,因为那只是一个形式,最重要的是每一项条款中的内容要合乎规范,下面我们分条进行论述。
1 引语
在这一部分,格式为本品是由××、××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功能试验证明,具有××××的保健功能。
注:营养素补充剂无需打“经功能试验证明”的字样,只需注明“具有补充××××的保健功能”即可。
2 [主要原料]
列出原料名称即可。
3 [功效成份及含量]
如产品的功效成分尚未明确,可略去此项。但功效成分明确的产品在标注功效成分的同时,必须标明含量。
如产品为营养素补充剂,则此项为营养素补充剂含量
A 单一成份
每(100ml、100mg、瓶、片、支、粒……)含:×××(ug、mg、g、IU等)或≥×(ug、mg、g、IU等)。
B 多种成份
同单一成分的标注形式,但各成份含量单位应按小数点对齐。
4 [保健功能]
必须采用经卫生部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标准功能表达用语,如免疫调节、抗疲劳等等。营养素补充剂类产品只能写补充何种营养素。
5 [适宜人群]
直接写何种人群即可,不必写成某类人群适宜。如:易疲劳者
适宜人群必须与认定功能相一致。
6 [不适宜人群]
注明不宜服用该产品的人群。
7 [规格]
说明该剂型产品的包装规格。
8 [食用量及食用方法]
食用方法分人群种类时,应与[适宜人群]一致。
9 [保质期]
应与产品稳定性试验报告一致。
10 [注意事项]
说明服用此产品应注意的问题。如: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无补量作用(耐缺氧功能)、不得与同类营养素补充剂同时食用等。
随着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卫生部对说明书的规范性要求作为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也会有相应的变动,我们将会多方面收集信息,继续为大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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